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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以劳务派遣单位的名义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由派遣单位招聘、安排和管理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报酬的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的临时工分为两种:“暂时受雇的劳动者”和“依靠本单位聘用的劳动者”。
一、暂时受雇的劳动者
暂时受雇的劳动者是指派遣单位临时性雇佣劳动者,仅为用工单位提供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劳务,在劳务派遣期满后,派遣单位不再续聘。这类劳务派遣临时工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包括临时性雇佣的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总人数的10%,且临时性雇佣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依靠本单位聘用的劳动者
依靠本单位聘用的劳动者是指派遣单位承诺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关系,并负责对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且派遣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期间,仍然维持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类劳务派遣临时工不受期限及人数限制,派遣单位应承担与劳动者正式劳动关系签订的法律责任。
三、劳务派遣临时工的优势
湖北宜昌劳务派遣临时工具有很多优势,首先,劳务派遣的临时工可以降低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可根据实际需要任意调整人员,不会受到固定员工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限制;其次,劳务派遣临时工可以有效减少用工单位的人事管理成本,用工单位可以把大部分的人事管理工作交给派遣单位来完成,节约了用工单位的人力成本;再次,劳务派遣临时工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绩效,因为劳务派遣临时工只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特定的任务,因而能够更加有效的完成任务,提高企业的效率。
本公司主要向佛山,中山,新会,鹤山,开平,恩平,肇庆,四会,高要,增城,南沙,番禺,花都,清远,从化,珠海输送劳务派遣工,本公司业务有;劳务输出,临时工派遣,代发工资,生产线外包,计件承包,员工挂靠,长期工派遣,短期工派遣,冲压工派遣,电工派遣,木工派遣,一站式服务,欢迎企业来电合作
鼎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直追求专业化发展道路,始终秉持“质量保证,客户至上,开拓 创新求发展”的运营方针,通过持续不断改进,用我们的专业化服务帮助 湖北宜昌【人事工作】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
湖北宜昌劳务派遣争议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2、湖北宜昌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派遣单位、被派遣单位之间是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三种法律关系当中,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定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不然一旦引发纠纷,都将受到牵连;
3、劳动者一定要意识到自己只与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派遣单位应当是被告人,应当承担劳动关系中的相关义务,在争议涉及到被派遣单位时,才可以将被派遣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人。因此在选择派遣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找有能力承担将来法律风险的派遣单位;
4、被派遣单位也要意识到自己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不可以对劳动者行使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例如: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岗位等,这些行为要通过派遣单位来行使。
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员工存在一定的区别,比如说雇佣的时限不一样,以及享有的福利待遇也不同。劳务派遣员工是可以享受五险一金的,但是临时工肯定是不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因此转为劳务派遣员工也是有一定好处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本公司主要向佛山,中山,新会,鹤山,开平,恩平,肇庆,四会,高要,增城,南沙,番禺,花都,清远,从化,珠海输送劳务派遣工,本公司业务有;劳务输出,临时工派遣,代发工资,生产线外包,计件承包,员工挂靠,长期工派遣,短期工派遣,冲压工派遣,电工派遣,木工派遣,一站式服务,欢迎企业来电合作
湖北宜昌劳务派遣6月2日,我省劳动用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陈案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简称“两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检查组深入山西传媒学院,对高校用工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检查组不仅多方面查找问题,当场指出并责令改正,还主动送法上门,围绕劳务派遣等相关规定耐心解释、细细说明。
高校属于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机构建制和人员规模有严格的编制限制。随着高校的迅速发展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增加,原有编制内的人员数量无法满足高校实际的用人需求。尤其是高校在科研教学辅助以及后勤保障等领域有大量的用工需求,而且需求层次相对较低,劳务派遣用工刚好可以补充高校编内员工的不足,于是劳务派遣用工成为高校编制外灵活管理用工的一种选择。
检查发现,该高校存在湖北宜昌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外包、自主招聘用工等行为,其中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较高,存在考勤制度不完善,由于部分教师不需要坐班、后勤人员上班时间不一致、存在倒班现象,导致考勤管理缺乏科学化,不够规范。
“按照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两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检查组工作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按期报告整改情况。检查之余,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进行了细致解读,为高校合法、用工提供了法律遵循。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两个专项行动”已经完成了线索征集和排查整治阶段工作,其间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积极行动,劳动关系、信访仲裁、劳动监察三支队伍密切协同配合,排查整治,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全省劳动用工环境进一步净化,办结了一批历年久拖未决的欠薪陈案积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