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工程师机械操作证齐全
更新时间:2024-11-15 15:01:38 浏览次数:11 公司名称:广州 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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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电议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筑建 |
可定制 | 是 |
地址 | 广州 |
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着“诚实做人,踏实经营”的企业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的企业经营理念,提倡“诚信、团结、敬业、奋斗”的企业精神文化,努力不懈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 安徽淮北工程师机械操作证产品与真诚、专业的服务,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8.1 一级资质标准
3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38.1.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38.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8.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20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总装机功率 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4)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2 二级资质标准
3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8.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三级资质标准
2.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3.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8.1 一级资质标准
1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18.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8.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项。
18.2 二级资质标准
1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8.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